挖矿币 想“挖矿”却被“矿机”公司黑了6000万?法院:索赔不成立
挖矿币 想“挖矿”却被“矿机”公司黑了6000万?法院:索赔不成立
【文/观察者王墨初】
据“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”微信公众号消息,近日,法院宣判了一起比特币“挖矿”合同纠纷二审案件。此前,该案于2021年12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。本案是北京法院第一起认定比特币“挖矿”合同无效的案件。
原告公司不服一审结果,经上诉,北京三中院二审维持原判,认定“采矿”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,违反公序良俗。海关认定合同无效。法院也不支持相应的诉讼请求。
对于原告来说,这样的判决无异于“一场噩梦”。
2019年,原告丰富久信向被告中研智创支付1000万元,委托后者购买“矿机”和“经营挖矿”。结果,中岩智创没有提供“挖矿”收入的原始记录,只支付了风府九信18.3463个比特币。按照一审判决时的市值,只有550万左右。冯富九信不是靠“挖矿”发财的,亏了近一半,更何况还有巨额比特币可能被盗用……
“矿机”公司为他人“挖矿”,贪污逾6000万?
本案原告为北京风府九信营销技术有限公司(合同甲方,以下简称“风府九信”),被告为中研智创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(合同乙方)。本合同,以下简称“中研智创”)。
2019年5月,双方先后签订3份合同,约定风府九信委托中研智创采购、管理微存储空间服务器(即“矿工”)、运营“矿机”、支付“挖矿”收益。
三份合同约定的交易内容为:甲方丰富九鑫委托乙方中研智创购买1542台“矿机”,单价5040元,合同金额777.168万元;“委托乙方管理,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2,228,320元,期限为1年;双方签订的《增值服务协议》规定,比特币“挖矿”的收入当天结算,7%分配给乙方中研智创。
上述合同签订后,中岩智创购买并委托第三方矿场实际操作“矿机”。
经计算,前两份合同总金额为1000万元。丰富久信也于2019年5月20日向中研智创支付了1000万元,并注明了货款。
然而,尽管在丰府九信期间多次沟通和催促,中岩智创并未提供服务期内比特币矿机收益的原始记录,仅在2019年向丰府九信交付了18.3463比特币。双方发生纠纷,奉府九信将中研智创告上法庭。
风府九信参考业内著名的比特币数据网站(bXX)上显示的比特币价格计算。在服务期内,他应该按照约定获得296.比特币,减去对方已经支付的,得到中岩智创应该交付的比特币数量为278.,即9.5581< @2.2021年1月25日比特币价格36美元(约6400万人民币),同时赔偿“矿工”服务到期后的损失。
对此,中研智创表示已履行合同义务,由于风府九鑫未及时支付电费,导致服务器无法运行,无法承担相应责任。
2021年12月14日,一审朝阳法院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,裁定“采矿”协议无效,决定驳回丰富九鑫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。丰富九鑫公司不服挖矿币,提起上诉。北京三中院二审维持原判,认定“采矿”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,违反公序良俗,裁定该合同无效。
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萨律师团队表示,本案二审判决一、在宣告“挖矿”合同无效的逻辑上,也遵循了相同的逻辑。也就是说,“采矿”合同无效的事由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,从而违反公序良俗,因此根据第一百五十三条第1款的规定确定该合同无效。民法典第2条,“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”。.
此外,多位律师分析,该判决是对央行等10部委9月24日联合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等一系列监管政策的回应。 , 2021. 同时向外界表明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产生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。
“我失去了妻子,失去了我的军队”
有币圈人士向观察者网透露,判决中的原被告合作模式,其实与所谓的“矿机托管”类似。
托管大致分为两种模式,一种是将自己购买的矿机寄到托管平台的矿场进行托管挖矿;另一种是矿机由托管平台提供,买家直接从托管平台购买,参与托管挖矿。由于“挖矿业务”常年处于灰色地带,这种委托模式的风险被无限放大。
对于买家来说,选择将矿机委托给平台,一开始就无法保证真实性。并且由于行业缺乏监管,平台鱼龙混杂,客户购买的矿机和平台承诺的收益可能根本不存在。更有什者,平台方可能直接拿钱跑路。
基于双方信息不对称挖矿币,矿机托管的真实性和安全性一直被业内人士诟病。
观察者网注意到,两家公司在2019年5月就“矿”签订了一系列合同。以双方签订的第一份合同,即风府九信委托中研智创购买“矿”的时间点为例。机”为例。当时是 2019 年 5 月 6 日,比特币的价格约为 5700 美元。5 月 20 日,风府九信支付 1000 万元人民币时,比特币价格已涨至 8000 美元左右,5 月底已涨至 8600 美元左右。
2021年12月14日,一审判决时,比特币价格在4.8万美元左右波动,约合人民币30万元。
根据一审判决时间点,风府九信收到18.3463个比特币,总价值约550万元人民币。这也是风府九信和中研智创的交易中收到的唯一回复。支付。算下来,丰府九信的投资损失了近一半。
2019 年 5 月至 2021 年 12 月的比特币价格趋势,来自 Daily
如果真如奉福九信所说挖矿币,中研智创还盗用了278个比特币,相当于中研智创不花一分钱,白白赚了6000多万元(955万81<@2.$36),难怪凤府九心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,只好上法庭。
但由于“挖矿”行为本身是违法的,法院直接裁定原告败诉,并没有透露中岩智创实际挖出的比特币数量。因此,丰富久信所主张的金额仅为估计,是否符合事实尚不清楚。学到了。
被告人中研智创的出身是什么?
上述纠纷乙方名称为“中研智创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”。
2020年3月,在“币圈”举办的线上论坛中,“中研智创”公司介绍为:成立于2018年,隶属于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,主要致力于区块链技术研究与应用。
公司业务范围描述为为企业提供区块链产品解决方案挖矿币,利用区块链技术完善和推动智慧城市和城市数据库的建设和发展,研究区块链技术在资产交易、农业溯源、能源等行业的典型问题储能等
中岩智创也发布了招商信息,称在“挖矿”的布局上,与各大矿机厂商、矿池、矿主都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。“2019年,公司在矿业投资上亿元挖矿币,取得了不小的回报。今年(2020年)将继续增加资本和资源整合矿业挖矿币,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相关矿业资源“进入上市公司等运营。另外,中岩智创的风水矿目前在招商过程中负荷超过10万,欢迎大家前来洽谈合作。”
知情人士告诉观察者网,这个规模在业内已经相当可观了。
图片来自网上论坛
参加本次线上论坛的是中研智创公司技术总监潘国立。据网上介绍,潘国立深陷“币圈”。
网上对潘国立的评论包括:币付网创始人、创始人、币飞创始人、比特币行业大数据分析专家、亚洲区块链DACA协会创始会员、资深数字资产投资人、作者行业内大量数字资产行业发展报告、布道者和研究人员,在业内享有盛誉。
天眼查信息显示,“中研智创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” 成立于2018年12月,注册资本6000万元,法定代表人为王焕子。其股东为“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”,持股100%。
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6月7日,法定代表人杨旭挖矿币,企业类型为法人全资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。
但在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(中城研究院)官网及相关信息中,并没有比特币或区块链等内容。
据其官网介绍,中城研究院是我国政策咨询、城市研究、规划设计、城乡建设等领域的综合性研究机构。原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,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的窗口机构,拥有员工近700人。
观察者网试图联系中诚所,打了几个公共电话,但都没有接通。